所在地:安徽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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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徽省总工会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包含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范围、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申报材料.申报条件等内容.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工办[2020]7号)要求,市及县市区总工会将对所属区内小微企业上解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返还的范围
此次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范围是通过税务部门代收的方式将工会经费按比例上解到所属地方总工会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划型标准见附件1).各单位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首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确定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三、支持政策实施时限
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施全额返还的实施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所属时间为工会经费的所属期).
四、全额返还操作流程
(一)小微企业申报
小微企业应于2020年7月31日,2021年1月31日前向所属上级工会提出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申请.半年申请一次,小微企业逾期申报原则上不再办理.
(二)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时,应向上级工会报送以下材料:1、填报《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报表》2、上解工会经费的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三)经费返还
市及县市区总工会首次返还时间为2020年8月,返还工会经费征缴期为2020年1--6月份的工会经费.
五、政策咨询
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事宜请及时与所属地方总工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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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标准政策申报时间与申报内容,符合条件的请尽快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